网友 | 左** | 浏览量 | 806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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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申请土地资格证 | ||||||
信件内容 | 咨询:你好,律师让我通过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国土局申请土地资格证,建立养殖场,但是我没找到路径,请问是在哪里办理。 | ||||||
来信时间 | 2020-02-10 15:14:20 |
回复时间 | 2020-02-10 15:2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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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2-10 15:22:1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2-12 11:43: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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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答复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的规定,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需取得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同意,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用地事宜协商一致后即可动工建设,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使用并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事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
设施农用地不需办理不动产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