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开土拨告字[201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应1宗公用设施用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用地单位: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地块基本情况
三、公示期: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9日
四、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宣城市宝城路299号(管委会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242000
联系电话:0563-2626931
联 系 人:刘先生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