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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香江金郡东区15#、17#、18#楼及商业地下室 调整方案公示

作者:宣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11-26 10:42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项目概况

香江金郡东区位于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净用地面积约58200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宣城香江置业有限公司,该方案于2017年8月业经批准,现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拟对15#、17#、18#楼及商业地下室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宣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

二、调整方案简介

1、对总平面布局进行调整。①.将原沿景德路由15#、18#楼组合的4层整体商业调整为两栋建筑,其中调整后15#楼地下一层至二层为商业,三层至十一层为公寓式办公,18#楼调整为6层商业。②.将17#楼商业沿6#、9#住宅楼的西侧部分取消。

2、对沿景德路人行出入口及广场地下车库出入口进行调整。

3、对商业地下室进行调整。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约19442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50668平方米,容积率2.59,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5%,机动车停车泊位1322个,其中地上停车泊位123个,地下停车泊位1199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5日。

 

 

意见反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869

 01调整前总平面图.jpg02调整前鸟瞰图.jpg03调整后总平面图.jpg04调整后鸟瞰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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