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佟公路109号)
联系方式:0563-303293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陈涛 |
宅基地使用权 |
宣州区五星乡庆丰村彭墩组 |
341802201005JC00016W00000000 |
99.00 (土地)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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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