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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5 17:2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张尚明土地确权申请,经审核该宗地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要求,现将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权利人薛桂生继承其祖辈建于四十年代的房屋,房屋坐落于宣州区水东镇公安路108,2002年9月张尚明购买了薛桂生的房屋而随房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已办理产权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120.40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联系电话:2020578)。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2020年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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