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四最办《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的通知》和中共宣城市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经研究,自2021年4月6日起,再次压缩市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详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63-2838905。
特此通告。
2021年3月31日
附表:
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表
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
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抵押权登记
企业
即时办结
30个工作日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更正登记
查封登记
异议登记
注销登记
抵押权登记
1个工作日
换、补发
转移登记
3个工作日
预告登记
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说明:1.承诺办结时限不含公告、公示、查看现场和补正材料所需时间;2.批量业务和多种登记类型合并办理等特殊登记业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