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兴洋村民委员会土地确权申请,经审核该宗地符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要求,现将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权利人申请确权的土地位于宣州区杨柳镇兴洋村会前组,系宣州区杨柳镇兴洋村民委员(原白洋大队)于1986年初占用本大队会前生产队土地建设白洋小学,土地面积:1835.00平方米;用途:教育用地;使用权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联系电话:2020578)。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