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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直部分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现将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