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10月19日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编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召开首次市级田长制工作会议,会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潘新兵主持。
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皖发〔2021〕23号文件,并对我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与会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提出了相关修改建议。最后,潘新兵强调,全面贯彻落实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协同做好田长制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