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房地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宣州字第158140号
金道平
宣州区狸桥镇卫东村大张组14号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