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是我市“十四五”乃至未来更长时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之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宣城市光电城市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光伏产业培育与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宣城市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含宣州区、宁国市、广德市、郎溪县、泾县、旌德县、绩溪县,面积约1234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远景考虑至2050年。
三、规划内容
《规划》通过对国家省市等光伏发电产业相关政策、未来发展趋势与宣城市现状等分析研究,结合相关规范中的分类与定义,将光伏发电系统按照空间载体差异分为地面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等三类。《规划》对三种类型分别进行空间布局与建设指引,同时制定了负面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日(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
联系电话:0563-2616541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