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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8 09:23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光伏产业是我市“十四五”乃至未来更长时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之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宣城市光电城市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光伏产业培育与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宣城市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含宣州区、宁国市、广德市、郎溪县、泾县、旌德县、绩溪县,面积约1234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远景考虑至2050年。

三、规划内容

《规划》通过对国家省市等光伏发电产业相关政策、未来发展趋势与宣城市现状等分析研究,结合相关规范中的分类与定义,将光伏发电系统按照空间载体差异分为地面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等三类。《规划》对三种类型分别进行空间布局与建设指引,同时制定了负面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日(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

联系电话:0563-2616541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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