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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林权信息化登记体系、助力宣城市林权综合改革

——我市林权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顺利通过验收

作者:张远琴 发布时间:2023-12-08 17:24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12月1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宣城市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验收会,会议邀请了省、市级专家和市林业局分管领导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验收会现场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监理情况汇报,观看了系统操作演示,审阅了相关文档资料。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对项目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该项目的验收标志着我市全面成功构建了林权登记体系,有力推动了我市林权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并形成了一系列建设成果。

一、统一规范体系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21 号)精神,2021年7月份,宣城市被列入全国16个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安徽省的唯一试点城市。为依法稳妥推进全市数据清理整合试点工作,并确保建设的林权平台可用、好用,发挥长效机制,制定了林权各项标准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批操作性强的制度性成果,完善了林权登记工作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统一存量数据整合标准,制定全市统一的存量数据整合标准和技术路线、林权权籍数据库、林权登记数据库与林权档案数据库建库标准,为全市推进试点工作提供统一的技术指导和工作标准。并为存量整合数据批量导入林权平台统一规范了数据格式。

统一林权登记流程,规范了登记业务受理、明确了登记权利类型,制定了林权登记流程和收件标准,全面规范了我市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行为。

二、创新性建设林权质检工具。制定了宣城市林权存量数据库质检规则,梳理了一百多项质检规则项,创新性建设了林权质检工具,明确了林权图形、属性标准、图形与属性的关联关系,填补了林权类不动产数据质检标准的空缺,助力各县市开展林权存量数据整合质检,截至目前已对全市七个县市区进行了60余次存量数据质检,有力提升了各县市区的林权存量数据整合质量。

三、统一登记平台。按照“市级统建,市县共用”的方式,建设了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平台包含了林权权籍管理系统、林权登记系统、林权档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入口地址访问、统一界面、统一办事流程。同时,预留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功能模块。林权平台的建设提高了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进一步给林农和相关机构提供了权利保障和融资便利。2023年1月30日,宣城市市县一体化林权权籍成果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和宣城市市县一体化林权不动产登记云平台分别获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两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四、形成了全市林权登记“一张图”。林权平台共计承接了全市七个县市区约100万宗林权空间图形矢量数据,几十万条登记数据和档案数据。并自2022年6月平台上线以来,全面承担了我市七个县市区范围内林权日常登记工作,共计办理了林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查封登记等各种登记类型业务,形成了全市林权登记“一张图”,全面摸清了我市林权家底,直观清晰的展现全市林权登记实时数据及变化趋势,为林业发展提供宏观管理和决策辅助,并为我市开展林权(碳汇)交易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在项目建设中,我局还积极进行了一系列开创性的探索,形成了以下建设亮点:

一是探索创新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我局以林权存量数据整合为契机,打破以往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分散建设的现状,开展林权登记平台改革创新,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数据库、统一登记平台”的建设要求,在全省率先探索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新模式。为规范全市统一登记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避免了各县市区分散建设、重复投资,节约了建设成本,方便了办事群众,体现了以市带县、统筹谋划的带头作用。形成了有效复制推广的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体系,并为后续开展房地类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提供了建设思路和宝贵的经验。

二是探索创新林权“三权分置”登记办法。为推进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提供产权登记制度保障,适应林权改革发展方向,新增林权“三权分置”登记内容,创新引入经营权图层建设,将经营权不动产单元号从承包经营权图层独立出来单独编制,在不改变现有承包经营权基础上,实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明确了经营权登记办法,进一步明晰产权,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并赋予经营权抵押登记的权能,盘活林权经济。借助“三权分置”登记办法,有力支撑了我市下辖宣州区国有林场改革和宁国市“小山变大山”林地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了“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

三是建立了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台账。通过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统一建立全市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并嵌入式应用于林权平台,结合林权日常登记,系统对问题数据办理业务进行有效限制,解决一宗销账一宗,对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实现动态管理。

四是实践林权地役权登记。为支持我市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改革工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不改变林地、林木权属的基础上,设定无害通行、景观利用等地役权。根据《民法典》的地役权相关规定,在林权平台实现了地役权登记功能,并在全省率先实践了林地地役权登记。截至目前,共计为宣州区、广德市、宁国市、旌德县等县市区办理了多笔林地地役权登记业务,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利益最大化。

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努力向前,继续深化平台建设功能,并将注焦“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进一步推动房地类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建设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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