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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做好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李国荣 发布时间:2024-02-27 10:05 信息来源:矿管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会议精神,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部署,行动迅速,确保全市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纳入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学习内容,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等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及全市,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省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是切实落实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成立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梳理局安委会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刻汲取省内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梳理涉及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责任情况,提醒全系统干部职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部门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

三是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了局机关办公大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规划馆等办公场所消防隐患排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地勘、测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印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坚决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安全生产隐患。印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管的通知》,明确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组织了7个督查组,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督查检查,坚持人民至上,开展人员转移避险,累计转移292户638人次。持续推进《宣城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完成2023年度搬迁任务。

全市自然资源规划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我市的检查、省政府考核市政府涉及我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市安委办对我局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等,市局连续多年获得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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