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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专项工作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 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姓名或名称变更)

作者:高国浩 发布时间:2024-03-27 17:3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姓名或名称变更)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交)

3 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 权利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材料(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交)

环节流程:申请(含缴税、缴费);领取证书(可选EMS免费邮寄)。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涉企登记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证书工本费:10元/本,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工业类项目、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证书工本费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宣自然资规〔2022〕212 号、宣自然资规函〔2023〕420号。

联系电话0563-2838900(市本级);0563-7023226(郎溪县);0563-6975795(广德市);0563-4012136(宁国市);0563-5129505(泾县);0563-8173142(绩溪县);0563-2265292(旌德县)。

办理地点: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18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不动产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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