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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专项工作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 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作者:高国浩 发布时间:2024-03-27 17:38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能通过数据共享的免提交)

3 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能通过数据共享的免提交)

4 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免提交)

5.竣工验收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免提交)

6.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通过数据共享免提交)

环节流程:申请(含缴费);领取证书(可选EMS免费邮寄)。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涉企登记即时办结。(公告时间除外)

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车库/车位/储藏室: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工业类项目、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宣自然资规〔2022〕212 号、宣自然资规函〔2023〕420号。

联系电话0563-2838900(市本级);0563-7023226(郎溪县);0563-6975795(广德市);0563-4012136(宁国市);0563-5129505(泾县);0563-8173142(绩溪县);0563-2265292(旌德县)。

办理地点: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18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不动产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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