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皖(2023)宣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117号 |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
抵押权登记 |
341802 002001 GB00304 F00010001 |
宣州区崇正路珍珠塘小区3幢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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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