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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小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6 15:30 信息来源:宣城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刘小五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宣州区向阳路西侧宣城柏庄S3(A28)幢1103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2020)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01331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小五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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