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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五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宣州区向阳路西侧宣城柏庄S3(A28)幢1103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皖(2020)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01331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小五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