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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7 15:43 信息来源:人事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科室职能:法规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工作。

(二)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送审稿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三)组织协调对立法机关或相关部门转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五)负责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局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承办由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协调需局答复的市政府或省自然资源厅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复议工作。

(八)组织协调局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和配合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事项听证工作。

(九)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复核事项,按照依法分类处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转办、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进行督查、督办。

(十)负责局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工作。

(十一)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违法建设行为的协查认定工作。

(十三)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负责人: 王莹   职务:副科长;

办公地点:宣城市鳌峰西路78号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5室

办公固定电话:0563-30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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