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机构概况 > 直属单位

宣城开发区分局(城郊事务管理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7 15:53 信息来源:人事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主要职能:

1、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工作,协助开发区做好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保护耕地资源;

2、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开发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出让计划;

3、拟定开发区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等,报上级审查、省政府审批;

4、编报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

5、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进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工作和工业用地土地登记发证审核工作;

6、负责受理开发区内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土地登记发证的初审工作和日常地籍管理;

7、负责开发区内的土地法规宣传贯彻,监督检查开发区内土地的合理利用;

8、负责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管辖区域内(含原彩金湖生态新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9、负责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管辖区域内(含原彩金湖生态新城)城乡规划执法巡查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负责人:徐志宏 职务:宣城开发区分局局长

办公地点:宣州区宣酒大道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固定电话:0563-26269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