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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109-001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号: 宣自然资规函〔2021〕455号
发布日期: 2021-09-17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 17:12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促进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其精神实质,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进一步落实,根据省自然资源厅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法一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12月。

二、学习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土地资源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执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

(三)“一法一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

(四)“一法一条例”修订的核心要义、重点内容。

三、活动安排

(一)专题学习。把“一法一条例”作为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采取集中讨论、座谈等形式,对“一法一条例”的修改重点和实施中的新情况进行学习。(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党建指导科,10月31日前完成)

(二)参加专题宣讲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参加自然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同志来皖宣讲解读“一法一条例”活动。(局法规科,11月30日前完成)

(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基层所长培训活动,对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执法人员、基层所长开展培训。各县市区局要将宣传活动延伸至每个乡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人事科、法规科、执法支队,12月31日前完成)

(四)参加论文征集活动。参加省厅组织的“一法一条例的实施与耕地保护”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市局于10月31日前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文章1篇,各县市区局于10月25日前向市局提交文章1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法规科、用途管制科等有关科室,12月31日前完成)

(五)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解读内容。每周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系列解读内容一次。(局办公室、法规科、信息中心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法规科牵头负责集中学习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宣传工作。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集中学习宣传活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责任单位和科室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二)丰富宣传形式。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一法一条例”宣传专栏,开展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局要通过本地主流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要不断增强宣传合力,在全市形成主题突出、上下贯通、形式多样、多点联动的宣传阵势。

(三)务求取得实效。全市各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宣传“一法一条例”,全面提升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知晓度,不断强化土地管理责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宣城,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规划法治环境。

请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12月25日前将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局法规科,并提供相关活动照片、宣传报道信息。联系人:熊晓燕,联系电话:18505630030,邮箱:2513273326@qq.com。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