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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301-0006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涉企政策】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会商机制的通知 文号: 宣自然资规〔2023〕18号
发布日期: 2023-01-31
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301-0006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涉企政策】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会商机制的通知
文号: 宣自然资规〔2023〕18号
发布日期: 2023-01-31
【涉企政策】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会商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10:16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主动服务双招双引 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根据《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宣发〔2023〕2号)要求,现就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会商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商范围

    按照“应商尽商”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土地要素保障的项目范围和会商内容,提供民营企业等建设项目“全覆盖”、审批过程“全链条”的土地要素保障服务。

(一)项目范围

1.民营企业项目;

2.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

3.民生保障等其他项目。

(二)会商内容

1.涉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分期实施、变更等事项;

2.涉及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计划安排、土地征收、土地利用(含存量盘活)、确权登记(含分割及转让登记)、临时用地复垦、压覆矿产等事项;

3.涉及民营企业等项目要素保障的其他事项。

二、会商形式

按照联动互商”的原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成立土地要素保障会商工作专班(下设市会商办),采取视频会商与实地研商结合等方式“星期六”定期会商,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在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中的职能作用,以会商促项目落实

会商程序

按照“精准会商”的原则,由各地各部门梳理申报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会商事项,市会商办审查甄别组织分办,通过集中会商提出办理意见,以提高会商质量,确保会商效果。

(一) 梳理申报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梳理本区域需会商的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会商事项,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梳理本部门需会商的事项并填写会商事项申报表,每周二下午下班前盖章报送市会商办。

(二)研究分办

市会商办对各地各部门提出的会商事项进行汇总并根据部门职能组织分办,承办单位研究提出办理建议反馈市会商办并形成一致意见。需省级层面支持解决的,市会商办统一提交省会商会并推送至省重点项目线上调度平台, 持续跟踪落实;需由市级层面支持解决的,提交会商会。

(三)集中会商

市会商办根据梳理汇总的会商事项具体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参加视频会商或实地研商。原则上每周六上午09:00召开会商会(与省级会商会冲突的顺延至下午15:00)。申报单位通过PPT汇报,会商事项涉及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现场答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成立土地要素保障会商工作专班(名单附后),下设市会商办(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要素保障会商日常工作和机制运行。

(二) 加强跟踪落实

    由市会商办对各地各部门申报事项的研究办理情况做好信息归集,持续跟踪土地要素保障落实情况并适时通报,建立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会商成果落地见效。

(三) 加强推广运用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各县市区政府应结合地方实际,参考省、市做法,采取有效措施协调推进,将土地要素保障会商会作为解决民营企业等项目用地堵点、难点、疑点问题的主要路径。要注意强化会商信息共享,互鉴会商成果案例,以提高问题研判水平和要素保障能力,形成多层次、互补充、齐发力的会商格局。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31


附件1

宣城市土地要素保障会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杨尚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潘新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专班下设市会商办,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要素保障会商机制运行,潘新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成员单位指派专人作为联络员,对接联系具体工作。

联络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鑫,电话:18905631918

        市发展改革委孙芳国,电话:18005636123


附件2

土地要素保障会商事项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用地面积

(亩)

总投资

(亿元)

建设规模及

建设内容

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协调

解决事项具体情况

    

承办单位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