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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305-0001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宣自然资规函〔2023〕270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305-0001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宣自然资规函〔2023〕270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12 10:45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旭琳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的“开展闲置建设用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要求,市政府于2022年10月31日印发了《宣城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宣政〔2022〕59号),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并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全市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全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在建立健全宣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库基础上,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市场、司法等手段,通过分类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加快处置闲置土地、整治提升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切实解决土地资源供给错配、劣配、低效配问题,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2023年以来,市政府通过“月调度、季总结”方式,强力推进处置工作,全市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38万亩,处置闲置4056亩,盘活工业低效土地4723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立健全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机制。为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和宣城经开区均成立了成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处置工作专班,采取帮扶、约谈、限期开发建设、依法收取闲置费和无偿收回等措施确保闲置土地依法依规处置到位;通过构建梯度联系机制、问题交办机制、定期会商机制,因企施策、精准服务,通过依法回收、腾笼换鸟、提质增效、退散进集等方式稳妥有序推进工业低效土地分类处置,不断提升亩均效益。同时,绩溪县出台了《绩溪县工业企业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细则》,宣城经开区出台了《关于提升经开区闲置低效土地利用效率的若干政策》,旌德县印发了《“土地要素激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强化政策引领切实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三)强化低效工业企业盘活专项支持。加大对“亩均英雄贷”的宣传推介,常态化搭建“线上+线下”政银企对接和推广宣传工作,通过“亩均英雄贷”等途径,特别是积极推动“项目贷”运用,打包存量闲置资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推进二次开发,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承载能力和空间。如宣州区成立了“亩均论英雄”闲置、低效用地处置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国有公司在“亩均英雄贷”中作用,通过收储有效低效闲置资产、推进二次开发等手段,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承载能力。

(四)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司法职能作用。强化府院联动,形成破产审判合力,市中院建立法院主导司法程序、政府主导事务协调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组织成立高规格的协调小组,负责协助法院解决有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相关问题,在税收处理、房屋验收等方面为法院顺利审理案件提供支持,并联合市国税局出台全省首个破产案件涉税问题处理办法,与经开区政府协商达成破产财产兜底回收机制,提高僵尸企业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

(五)解决工业企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堵点。为妥善解决工业企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无法提供竣工验收等材料的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合法检测机构对已通过规划部门核实(认定)的建筑物进行“建筑结构安全和功能正常使用鉴定”,确认已建成工程结构安全、满足正常使用功能后,建设单位可持检测报告用以代替房屋已经竣工的相关材料,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的书面意见后办理工业企业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六)明确司法处置不动产转移登记涉税问题处理意见。2021年2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会同我局,联合印发《关于司法处置不动产转移登记涉税问题的实施意见》(宣中法﹝2021﹞20号),文件明确“对不动产处置前出卖方形成的历史欠税,税务部门依法向出卖方继续征缴,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税务部门不将缴纳历史欠税列为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前置条件。对拍卖、变卖成交的不动产,已按规定缴清本次不动产转移登记所涉税费的,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买受人的申请和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等资料,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积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部门间的协作,常态化推进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解决,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办证难”问题复发重演。

(二)全力推进攻坚行动处置进展。按照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依据既定的处置方案,继续压实工作责任,综合采取行政、经济、市场、司法等手段,凝心聚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进展,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统筹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印发《宣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同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通过深入推进亩均效益评价、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制度等改革试点中的举措,将综合改革试点与攻坚行动有机结合,在改革中推进攻坚行动,在攻坚行动中落实改革试点工作。

感谢你们对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A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 系 人:陈杰
    联系电话:0563-3035928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