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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例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体系成果公布执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02 17:10 信息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淮北市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体系成果经省级验收后,由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自2019年6月19日起施行。这是安徽施行的首例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体系成果,标志着该省地价体系建设与地价管理工作迎来新起点。

据了解,本次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包括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所辖范围内“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中的全部国有农用地,主要为耕地和林地两类。标定地价公示范围为:北至北外环路,东至东外环路、滨河路,南至谷山路南侧规划道路,西至新202省道、老濉河、虎山路,主要包括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淮北高新区新区范围,总面积295.78平方公里。标定价格表现形式包括楼面地价和地面地价(容积率高于1.0)。根据城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选择公示标准宗地41宗,其中商服12宗、商住混合21宗、工业8宗。商业标定地面地价最高为17103元/平方米,标定楼面地价为2468元/平方米;商住混合标定地面地价最高为6654元/平方米,标定楼面地价为1901元/平方米。

相关专家表示,作为全省首个按照规范的技术要求评估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建立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其运行具有突破性意义,有利于推动标定地价工作的规范化展开,将在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设、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引导和调控土地价格走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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