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作废公告(宣城市振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08 15:21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依据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皖1802执887号之四)的裁定结果,以及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皖1802执887号)协助执行内容,该不动产已转移,法院要求协助解除其下不动产的所有抵押权。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宣他项(2015)第161号

宣城市振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宣州区向阳镇双河村

宣他项(2016)第011号

宣城市振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宣州区向阳镇双河村

                        

 

 

 

2019年1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