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自然资规告字〔2019〕67号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以公告方式发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勘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1464号)等有关规定,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安徽省绩溪县荆磡岭--荆州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项目编号:A3200010)进行了审查,现将通过审查的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纯芳 联系电话:0563-3035936)。
附件: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情况
2.安徽省绩溪县荆磡岭--荆州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项目编号:A3200010)审查意见书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