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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于2014年购买李爱珍位于市区叠嶂中路37号农牧局宿舍202室,因保管不善将李爱珍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宣国用(2007)第344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军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