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宣城市规划馆布展更新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公开征集《宣城市规划馆布展更新概念性方案》,本次征集活动公开邀请具有相关展馆展陈设计经验的公司、机构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宣城市规划馆布展更新概念性方案征集
(二)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水阳江大道与响山路交叉口西南角100米
(三)设计范围:包括宣城市规划馆一层至四层,计划更新面积约4000㎡,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四)征集内容:
主要包括展馆现状分析;编制布展大纲;合理重新设计展区布局、展项内容、展示方式和手段、交通流线组织、模型、工程投资估算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拟应征报名的企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二)应征人应具有公共场馆、专业展览馆布展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成功案例与经验。至投标截止日止已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或4000㎡及以上的主题展览馆布展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包含多媒体互动展项、影片、城市规划展示)。
(三)应征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组织集中踏勘。
三、方案文件的递交及需提供的资料
应征人应按照本公告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编制宣城市规划馆布展更新概念性方案,应征方案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00前,现场送达地址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5-24室)。应征方案应达到概念性设计方案的深度要求。并提供:
1.文本图册八套,分为一正七副(其中副本用于专家评审)。正本须注明设计单位并密封,副本不能出现应征人的名称、LOGO或其他与应征人相关的信息。
2.演示汇报材料(可制作PPT或视频动画等自动展示汇报材料,汇报时间20分钟以内,不能出现应征人的名称、LOGO或其他与应征人相关的信息)。
3.所有成果电子版1份,以移动存储介质存放,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四、应征方案的评选
由征集人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设计方案进行初步评审,评委提出评审意见,并对应征方案进行投票,推荐3名入围应征方案并附评审意见。由征集人报相关部门审议确定方案后最终排序。
五、征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本次征集活动设置方案征集费(设计补偿),征集活动中各应征人产生的其他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二)方案征集费(设计补偿)支付:
1.给予应征方案第1名设计单位8万元(人民币)、第2名设计单位6万元(人民币)、第3名设计单位5万元(人民币)的设计补偿。除该设计补偿费之外,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对于其余应征方案,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
2.原则上应征方案最终排序第1名设计单位为本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单位。中选单位需结合评审意见和相关部门意见,按照征集人要求,融合其它设计方案亮点进一步深化,编制宣城市规划馆布展更新项目的总概算,提供“菜单式”展项报价。
3.根据征集人要求,第1名设计单位结合其他应征人成果进行方案深化设计,深度达到初步设计要求,可再获得初步设计费8万元(人民币)。
4.当中选单位和征集人就方案深化无法达成一致或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方案深化,征集人有权按评选名次递推与下一家应征人进行合作谈判,另选其他入围征集方案设计单位为中选单位开展深化工作。
六、征集说明
1.所有应征人应保证设计成果是本单位自行创作设计的真实作品,并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负法律责任,若涉及到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由应征人自行负责。
2.所有应征人应对征集活动中获得的相关图纸、数据等资料予以永久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其他任何用途。若涉及到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由应征人自行负责。
3.本次征集的设计成果(含未中选单位的设计成果)版权归征集人所有(应征人享有署名权),征集人有权进行吸收、参考、采纳、展览、印刷、出版、发行等,有权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直接进行调整、修改,征集人均无需征得应征人同意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征 集 人:宣城市规划馆
详细地址:水阳江大道与响山路交叉口西南角100米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0563-3022796
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幢5层5-12室
联 系 人:翟工 电 话:0563-3013100
邮 箱:2804269766@qq.com
各应征人:
1、宣城市规划馆布展更新概念性方案征集项目投资总估算约3000万元,包含项目咨询、监理等费用。为便于评审比较,各单位提交的项目投资总估算中布展设计和施工一体化费用估算不超过2900万元(包含设计费、暖通消防监控改造、室外亮化等费用和税金)。
2、本项目应征方案的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3月7日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