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陈** | 浏览量 | 1799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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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御林河畔 | ||||||
信件内容 | 咨询:御林河畔二期地下停车位归业主还是开发商,规划可是人车分流的小区。 | ||||||
来信时间 | 2024-08-05 10:17 |
回复时间 | 2024-08-05 11: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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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08-05 11:55:2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4-08-06 16: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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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公开;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 具体情况可咨询物业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