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土地市场管理需要,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2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郎溪县于2018年11月启动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现该项目编制成果已通过省市验收。
郎溪县政府于2019年9月1日以《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郎溪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郎政秘〔2019〕191号)文件公布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及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并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及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