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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批准拨用)

发布时间:2024-03-27 14:0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批准拨用)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能通过数据共享的免提交)

3 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复

4 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通过数据共享免提交)

环节流程:申请(含缴费);领取证书(可选EMS免费邮寄)。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涉企登记即时办结。(公告时间除外)

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非住宅:550元/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工业类项目、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宣自然资规〔2022〕212 号、宣自然资规函〔2023〕420号。

联系电话0563-2838900(市本级);0563-7023226(郎溪县);0563-6975795(广德市);0563-4012136(宁国市);0563-5129505(泾县);0563-8173142(绩溪县);0563-2265292(旌德县)。

办理地点: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18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不动产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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