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组成市级核查组,赴郎溪县对龙须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市级验收,郎溪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等同志陪同。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措施清单>的通知》反馈问题,市级核查组对照问题整改重点措施、目标任务等要求,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龙须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郎溪县组织工作专班对龙须湖湿地公园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加强了龙须湖湿地公园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核查组要求,一是要加强对龙须湖市级湿地公园巡护,全面排查整治,严禁湿地公园内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二是要加强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科普湿地保护知识,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龙须湖管理处要与公安、农业执法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联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龙须湖湿地公园的管理和保护,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随后,核查组赴安徽省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郎溪片区,在扬子鳄保护站,核查组对扬子鳄的管理和保护情况进行了解,并深入保护区核心区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保护区内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