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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蔡平保管不善,将位于宣州区虹桥路以东、裕丰路以南虹桥新村二期4幢1501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皖(2024)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02209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蔡平 2024 年 10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