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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董莉君、吴云霞

发布时间:2024-11-13 15:30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告。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宣城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一楼宣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号窗口                       联系方式: 0563-2838930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吴云峰

房屋所有

 宣州区芋山路以东贝林·阳江港湾和苑4幢1003室

(2020)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008888

 吴云霞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备注:该不动产为董莉君、吴云峰共同共有,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材料、询问相关当事人,确认属于吴云峰份额的部分为吴云峰单独所有,被继承人吴云峰的遗产由吴云霞继承。故拟确定该不动产产权由董莉君、吴云霞按份共有,其中:董莉君占50%、吴云霞占50%。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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