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宣民一初字第04843号)的判决结果,以及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皖1802执4649号)的协助执行内容,下列不动产权已转移。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告作废。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国用(2008)0855号 |
凌皓、张婧 |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3418028 00001GB0 1771F0001 0001 |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佳佳乐小区佳佳乐小区B特区2幢1D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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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