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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宣证字第S10401284号
齐勇
市区环城北路41号
宣证字第S10401342号
齐晓青
宣证字第S10401343号
齐晓梅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