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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齐勇、齐晓青、齐晓梅)

发布时间:2024-11-19 10:48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宣证字第S10401284号

齐勇

市区环城北路41号

宣证字第S10401342号

齐晓青

市区环城北路41号

宣证字第S10401343号

齐晓梅

市区环城北路41号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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