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向纵深发展。
巡查监督常态化。巡查监督是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的重要手段,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常态化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全县所有采矿权现场巡查监督指导和现场调度,对存在修复不利,效果不佳的问题逐一点评,并要求业务股室要严格把握生态修复效果关、矿权延续初审关,确保矿山地质环境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宣传引导人性化。宣传引导是树立矿业权人主动作为的主要方式,对生态修复进度缓慢或拖拉扯皮不愿主动开展生态修复的矿山进行现场调度,宣传引导矿业权人学习领会各级关于矿山生态修复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开展个别谈话,讲明讲清矿业发展和生态修复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使矿业权人不断提高认识,自我反思,主动作为,有效促进了广大矿权人的开展生态修复的积极性。
督查核实制度化。督查核实是落实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聘请第三方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矿山开发利用水平和“二合一”方案执行情况的督查核实工作,同时针对超层越界、无证开采等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建立“一矿一册”,逐矿点评各矿山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坚持和谐发展、矿区美化进步不放松。坚持矿地和谐、科学发展理念不守旧的局面已形成,为守护好绿水青山,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