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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依据2024年11月15日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备案的《关于宣城公共卫生医疗物资产业园规划调整方案备案意见的函》(宣开管函〔2024〕136号),经研究,意见如下:同意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418022023GG0022355号)证载建设规模中“2#办公楼2936.4㎡”和“研发车间943.44㎡”合并变更为“2#办公楼、研发设计中心(其中2#办公楼2936.4㎡,研发设计中心943.44㎡)”,其他内容不变,此函作为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