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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逸俊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宣州区锦城南路东2幢302室 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宣城字00028710、宣国用(2005)224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苏逸俊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