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宣城市气象局土地确权申请,经2024年第2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部分土地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求,现将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宗地坐落:宣州区响山路118号;权利人:宣城市气象局;土地使用权面积:132.58平方米;用途: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市区鳌峰西路78号局301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3035931)。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