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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培武于2009年购买张斌位于市区中山路71号1幢507室房产,现因保管不善,将张斌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2006房改)035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卞培武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