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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鳌峰东路以南、卜村路以东舟基金色家园13幢1502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皖(2024)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02181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小四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