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8执恢4号之二)的裁定结果,以及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8执恢4号)的协助执行内容,下列不动产权已转移。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地产权证公告作废。
序号 |
房地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地权宣城字第00029019号 |
宣城市润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341802800001GB01380F00010001 |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卧龙巷石板桥龙泽山庄1幢 |
|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