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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胡玉芳)

发布时间:2025-01-13 16:38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依据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文号:20241802执恢538号之一)的裁定结果,以及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书文号:20241802执恢538)内容,法院要求协助注销下列不动产的抵押权。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2018)宣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7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抵押权登记

341802 001010 GB00095 F00010089

宣州区水阳江大道以西利华世纪新城11幢1504室

(2018)宣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233

胡玉芳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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