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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

发布时间:2025-02-12 13:54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依据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文号:20240223执恢649)的裁定结果,以及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书文号:20240223执恢649)内容,法院要求协助注销下列不动产的抵押权。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2023)宣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598号

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

抵押权登记

341802 001014 GB00418 F00010100

宣州区向阳路以南贝林·阳江港湾馨苑81704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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