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胡先红等2户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坐落详见清单,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5年2月14日
序号
姓名
坐落
证号
1
胡先红
宣州区狸桥镇昝村村昝东组
皖(2017)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232044号
2
李鼎俞
宣州区黄渡乡黄渡村塔埂组
皖(2020)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305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