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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宣州区杨柳镇华山村张村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皖(2017)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27331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登有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