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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高俊)

发布时间:2025-03-31 17:31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依据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文号:(2024)18破申39)的裁定结果,以及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书文号:2024)181号)内容,法院要求协助注销下列不动产的抵押权。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2022)宣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641

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登记

341802001007GB00511

W000000000

 

宣州区宛溪路以西、中山东路以南

同一抵押上下两笔抵押权

 

(2022)宣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662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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