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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发布时间:2025-04-03 13:34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依据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文号:(2025)皖1802执恢10号之一)的裁定结果,以及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书文号:(2025)皖1802执恢10号)内容,法院要求协助注销下列不动产的抵押权。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皖(2019)宣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53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抵押权登记

341802 004002 GB00062 F00010132

宣州区昭亭北路敬亭春晓6幢2004室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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