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王伦艳、雍爱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路以东、林海路以南宛陵湖新城2#地块6幢1802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皖(2019)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04731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伦艳、雍爱军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