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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鼎支行)

发布时间:2025-04-30 09:58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依据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文号:2024)皖1802执恢637号之一)的裁定结果,以及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书文号:2024)皖1802执恢637号)内容,法院要求协助注销下列不动产的抵押权。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2023)宣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825

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鼎支行

 

 

抵押权登记

 

341802800009GB00060F00010001

 

宣州区经济开发区莲西中心村101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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